国药股份(600511)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 11: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及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00万股为基数
三、通过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向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继续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申请信用贷款3600万人民币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不进行清产核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核销国瑞药业应收合肥第五制药厂货款的议案。 七、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同意龚家申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吕致远为董事会秘书,并委任赵兴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九、通过公司2004年综合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十、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增加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