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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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 11: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通过2003年度资产处理的报告。 四、通过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 五、通过2004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2004年度公司计划向相关银行申请9895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63650万元。 六、通过继续聘用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服务协议》,同时公司与热电集团重新签订了《蒸汽销售合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1、公司租用热电集团所属的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的五层综合办公楼的一、二层,其建筑面积共计1352.40平方米,年租金为649152元。2、热电集团为公司供暖热力产品提供有偿运行销售服务;公司有偿使用热电集团现有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6号东海热电厂厂区的铁路专用线。热电集团向公司提供的有偿服务按照所提供该等服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非单独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照热电集团业务量占该等项目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当承担的成本。3、自2004年1月1日起,公司生产的供暖热力产品由公司直接销售,非供暖热力产品仍由热电集团购买,预计2004年与热电集团的非供暖热力产品的交易金额在1.1亿元以下。 九、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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