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600810)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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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9: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56628万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三、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将公司尼龙66盐七套主要装置委托经营的议案:拟决定2004年度继续将尼龙66盐七套主体生产装置委托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委托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五、决定2004年度续聘北京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以上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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