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生(600613)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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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飞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予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投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海飞天与神奇投资于2003年3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本公司已于2003年
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3月23日下发了证监公司字[2004]13号《关于同意豁免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永生数据”股份义务的批复》,批准同意豁免神奇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飞天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神奇投资将持有本公司73977757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0.02%),成为本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今后神奇投资及其关联方若增持本公司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特此公告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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