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600503)公布由姚雄杰等人组成的董事会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9: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2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6日签发的有关应诉通知书,对湖北股民王建祥、付强请求判决被告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股东权益,并请求判决确认被告二王栋提议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及其通过的相应决议无效一案,要求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