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3月22日在包头市举行, F e r g u s B a i l lie先生、 C o l i n R o b e r t son先生因故没能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参加了会议,全体监事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审议提案: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 原第十三条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制造、销售、维修(包括大修)各种型号的“特雷克斯”牌的非公路(或工矿两用)自卸车、铲运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相应的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保税库业务。 二、审议投资中德合资的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04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