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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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全体监事陈海青、王波、黄新元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原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建设的议案》: 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9770万元实施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建设为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项目总投资19967.54万元,计划用募集资金投资19770万元,公司自筹197.54万元。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能够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产生效益,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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