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600020)募集资金收购项目获交通部批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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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河南省交通厅收购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简称“漯驻高速公路”)收费权的事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见2003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 p:// w w w. s s e. c o m.cn,《招股说明书摘要》见2003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根据本公司与河南省交通厅签订的《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协议书》及《关于〈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漯驻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价格以
根据交通部2004年3月11日“交财发[2004]111号”《关于有偿转让河南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交通部同意河南省交通厅将漯驻高速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给本公司,自河南省交通厅收到本公司转让金的当日起算,转让收费权的经营期限为28年;转让价格应不低于资产评估值;本公司应于交通部上述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转让金。 本公司将尽快组织实施收购工作并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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