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桥(000905)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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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3:2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3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八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500万股的67.8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灵强先生主持,会议以投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20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20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股份20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200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8,978.52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97.85万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448.9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8,712.97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44.71万元。鉴于公司上半年已实施了2002年度高比例派发现金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5元),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相对比较紧张,同时,考虑到公司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材料现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若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需重新调整已上报中国证监会的置换方案,故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股份200,0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 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王正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 200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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