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表态茂炼事件 不能转股是其本身不符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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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7: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昨日,中国石化董秘局主任陈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3日如期举行。 陈革希望此次转债事件能够依法解决。陈革透露,公司方面已对解决这一事件做好了充分的研究和准备。陈革认为,中国石化作为大股东,在对待茂炼事件上非常谨慎,所有事情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在进行。
陈革说,茂炼之所以不能够由债转股,主要是茂炼本身不符合监管部门去年9月22日下发的166号文件中关于转债的规定和条件,即与母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和财务缺乏独立性问题。 据悉,上周五,陈革及法律顾问代表公司首次与茂炼转债持有人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但陈革承认,沟通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成果。 (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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