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国:中小企业板的三大制度创新与三大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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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 09: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小企业板的创立不仅是全面落实九条意见的一个重大步骤,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新篇章。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板的推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进展: 其一,中小企业板的服务对象明确定位为中小企业,这既是对过去所提出的主板市场定向为国企改革服务的制度纠偏,也为中小企业搭建了进行直接融资的市场平台,从而也
其二,中小企业板的建立使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第一次有了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这既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有利于逐步矫正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基准与发展机制上的同构化倾向。 其三,作为创建新型市场的过渡性步骤,中小企业板的建立将催生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措施,从而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迎来更深和更新的局面。 由于中国股市内在的制度缺陷,就使得中小企业板的建立也与现阶段中国股市的其他制度创新一样,带有明显的制度局限和重大缺陷。具体说来,这种局限与缺陷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中小企业板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和多大规模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是一个很难界定的问题。特别是在股权分裂的情况下,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同时存在与数量差异就使得这种确定成为更为困难的问题。 二是,中小企业板先于全流通推出将会加剧市场的既有矛盾,也会为市场的全流通增加新的困难。 三是,中小企业板的建立还没有真正实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要求,也正因为如此,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任务在中国还没有真正破题,还需要为此而付出巨大的甚至是艰苦的努力。(韩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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