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纷争闹上法庭 “两个董事会”至今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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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历时半年多的宏智纷争早已闹得沸沸扬扬,公司至今仍存在着证券市场罕见的“两个董事会”现象,宏智也于不久前戴上了ST帽子。近日,宏智第一大股东王栋向法院起诉宏智,请求判令宏智立即结束法人治理的混乱状态,合理合法地使用公章、营业执照和财务资料,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对其权利的侵害,并对经他提议今年1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所产生的决议进行效力确认。
缘起双份股东会 王栋的起诉缘起于宏智今年1月11日召开的“双份”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由王栋提议召开,主要议题是改选宏智的董、监事会。不料,由黄曼民等人组成的公司原董事会宣称股东大会改换地点进行,并在王栋依法公告了的会议地点之外的地方召开了另一场股东大会,否决了王栋的议案。 王栋认为,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必须履行法定的公告程序,宏智时任董事会在未事先进行公告、报备的情况下召开的所谓股东大会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本无效,并对原告的股东权利构成了侵害。因此,王栋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司法裁定。由黄曼民等人组成的宏智董事会今日公告称,将积极进行应诉。 印章实施保全 据悉,王栋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的新任董事会不能正常接管宏智公司的生产经营,公章、营业执照的使用混乱,对宏智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市场份额大幅流失。由于宏智的每股净资产缩水,王栋从召开股东大会至今的损失已达上千万元。 王栋的起诉开始发挥一定的作用。根据福州中院2004年3月18日签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宏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及财务资料进行扣押;在王栋诉宏智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确认一案中,对宏智的公章及与财务相关的印鉴实施保全。在本案诉讼期间,宏智继续生产经营,上述印章将根据保障生产经营和投资人、客户、员工利益的原则由福州中院监管使用。 此外,宏智股东闽发物业诉福建大乾、王栋及林起泰合作协议纠纷一案,近日,福州中院再次作出裁定,解冻被告王栋持有的宏智自然人股1983.8万股,同时对其所持有的宏智自然人股480.8万股予以冻结一年。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法院裁定对王栋无疑是有利的,相信宏智纷争不久就将在司法介入下划上句号。 (记者许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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