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600247)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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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 06: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十五次会议。发出《议案表决书》7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7份(其中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书》3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票据额度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深圳分公司同伊莱电器(杭州)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同意深圳分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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