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00083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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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 04:43 证券时报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卫平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由于武汉有线电视网项目原合作方武汉有线电视台机构调整的原因,项目合作主体已变更为武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根据武汉有线电视网络新的发展状况,公司与武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我公司对武汉有线电视网项目的总投资额由原计划的2.24亿元减少至15,110.54万元,可节省投资7,289.46万元,公司拟将此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此项决定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根据有线电视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规划,将宽带接入网建设项目及有线电视可寻址收费管理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207.79万元,转投用户更多、发展潜力更大的南京有线电视网项目,公司的此项决定立足于公司在有线电视领域的整体发展规划,经过了认真的调研和分析,对新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做出了充分的评估。此项募集资金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推动公司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网络综合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赵卫平先生、刘欣女士作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雷雪岭先生出任(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 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卫平先生,现年51岁。历任解放军总参三部参谋、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刘欣女士,现年41岁。历任北京国安实业发展总公司人事部经理助理、中信国安总公司人事部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公司襄理兼人事部经理、惠州大亚湾中信国安总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简历: 雷雪岭先生,现年35岁。历任北京国安宾馆客务部副经理、经理,北京国安宾馆执行经理。现任北京国安宾馆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江平先生、崔建民先生、付洋先生、刘晓光先生、高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此项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董事会 二OO四年三月十六日于北京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江平、崔建民、付洋、刘晓光、高潮,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此项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江平、崔建民、付洋、刘晓光、高潮 二00四年三月十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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