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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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 04:42 证券时报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四年三月十六日在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芳德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董事会《关于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三、同意董事会《关于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四、同意董事会《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五、同意董事会《关于为西飞铝业公司新增银行货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六、审议了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并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及其对所涉及事项的评价。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使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 事 会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