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董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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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6: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3月12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董事七人,实际参与董事六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潍坊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二、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以潍坊五洲浩特电气分公司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潍坊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以潍坊五洲浩特电气分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三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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