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600212)大股东法人股被司法冻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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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临沂市河东区支行诉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省沂滨水泥厂一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山东省沂滨水泥厂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744.2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3月11日至2005年3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于3月11日办理了有关冻结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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