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000510)第五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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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3:3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陶长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2003年监事局工作报告。 三、200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关于聘请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六、《关于确立公司董事长200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七、《关于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议案》。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和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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