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业建执业质量检查制 每年抽查20%事务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 1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建立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至此,我国注会行业基本形成了包括业务报备制度、谈话提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自律惩戒制度、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在内的行业自律监管体系。 根据这项制度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每年抽查20%左右的事务所,每五年对所有的
目前,中注协正按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开始制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手册》,为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指南和检查工作底稿,并开展对检查人员的培训,以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在此基础上,将组织各地协会开展200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上海证券报记者雷玲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