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债框定合格投资者 定向发行利率按年浮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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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 07:4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周宏 发自上海 兵贵神速,首批获准发行债券的券商在获准当日就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3月2日,记者从海通证券获悉,海通证券债券的发行方案已经基本确定:即本次发债将采取定向发行,范围框定为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债的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债券期限5年期,债券利率为浮动利率,每年付息一次。
根据此前公布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经批准后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而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其中,“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首批券商之所以“情定”定向发行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相关法规对于公开发行的券商债券的发行条件远较“定向发行”来的苛刻。 据透露,海通此次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有以下一些方面: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上符合公司投资理念的股票;增加证券承销业务投入,扩大证券承销业务规模,满足并购业务开展的需要;用于扩大对债券业务等固定收益业务的投入等,以此来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 海通人士表示,这次发债规模的确定,主要基于这样几个方面的考虑:业务创新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提升自身投资管理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需要,以及对资本市场的看法和证监会关于发债的有关规定。 海通证券人士认为,此次发债,将对海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对资本市场而言,券商发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增加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有利于改善市场的资金结构和缓解资金面的压力,增强市场的“造血”机能。其次,对海通来说,发债将加大海通业务的创新力度,推动新业务的开展;三是扩大对二级市场的投入;四是将有力推动公司投行业务的发展;五是将有力地促进公司的并购业务;六是将大大降低资金的成本,使海通获得了一个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中长期资金来源,拓宽了融资渠道,推动了海通的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从而使海通更加走稳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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