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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茂炼转债停止申请发行A股引发争议 > 正文
 
业内人士建议引入第三方解决茂炼转债发股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 07: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有关业内人士日前在就茂炼转债一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及司法现状来看,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因此,不主张将打官司作为主攻方向。他建议当事人是否可以探索一些创新机制,比如引入第三方来解决茂炼的发股问题。

  据该人士介绍,所谓的引入第三方的办法,是找一家目前正在申请发行A股,且已经
通过发审委审核但尚未上市的公司为“中介”,通过这家公司向所有茂炼转债债权人定向发股,定向募集资金,然后茂炼公司将7月27日转债到期后所要支付的赎回费用全部给这家公司。他说,这样的方式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同时也不失为一种创新方式。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既能解决茂炼转债的遗留问题,又不影响中国石化海外上市时“不分拆子公司”的承诺。

  此外,他指出,赎回费用应以118.5元/张的价格计算,而该转债的利息仍然支付给债权人。

  对于有机构建议茂炼公司“先上市、再卖壳”的做法,该人士不敢苟同。他说,且不说这么大的“壳”到哪儿找买家,即便让茂炼公司上市,如何保证上市以后茂炼公司一定盈利。一旦上市后亏损,卖壳的事将很难操作。

  记者注意到,事实上,此前也有研究机构提出过类似的解决方案,具体看来和此方案属异曲同工。

  该解决方案是,中石化向转债持有人定向发行A股。据市场人士分析,这种方案理论上也是可行的。况且由于目前中石化A股超过H股,对H股股东有利,通常不会遭到反对,当然如何确定对价比例是个难题。

  (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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