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捷宁)为做好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出《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制度的通知》(会协2001265号)规定,在2004年5月31日前报备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情况。2003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继续采用网络报备的方式。
《通知》指出,各事务所应当认真填报,保证报备信息的真实、完整。如上市公司2003年年报审计期间发生变更事务所的情况,包括不再续聘2002年年报审计的事务所,前后任事务所均应即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并说明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对不顾后果接下家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予以重点监管。
又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建设和完善,提高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了2004年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2004年独立审计准则建设的重点是,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思想为基础,拟订和修订审计风险准则,以强化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降低审计风险。正通过网站向会员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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