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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正案草案一审押后 明春将再次提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 09:13 《财经时报》

  有分析认为,此案未能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非因为修订各方意见不一,而是《证券法》、《公司法》某些条款存有冲突,协调两法修改步伐非常重要;下次审议时间应在明年4月之后

  本报记者苏宁

  各种迹象表明,有关《证券法》的修改进程,远没有如业内人士最初期望的那么迅速。

  2003年最后一次人大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于下周一(12月22日)如期举行。但《财经时报》获知,有关对于《证券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内容并没有出现在预定议程中。这一点令许多人士感到有些意外。

  有关专家向《财经时报》分析称,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法》与《公司法》某些条款存有冲突,协调两法的修改步伐非常重要。因此,两法修订工作将同步进行,而这势必使《证券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进程延后。

  一审延后

  今年7月1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了《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机构,表明这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法的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对《证券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但是,本周二(12月16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意味着《证券法》修订的步伐慢了下来。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之前,一般先召开委员长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法律草案等相关内容。但在新华社随后播发的委员长会议的消息中,没有出现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的议程。目前已经明确,为期6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上,将审议五项法律草案、一项决定草案、两个国际条约和14个报告。其中,正在审议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修改案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可望于下周交付表决。

  本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立法工作会议上传出的消息也证实,原计划年内审议的《证券法》修订暂未安排在年内审议,但仍安排在规划之中。

  修法之切

  《证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证券法》起草工作始于1992年。而促成《证券法》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这一事件使国内对金融风险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以规范证券市场的意愿占取上风。正因为如此,防范风险成为《证券法》主导性立法思想。但业内也因此一直有批评声音,主要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过多强调了防范风险,限制性条款和禁止性的条款比较多;二是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规定不够,有关民事赔偿方面的条文更是没有具体实施规定。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起草工作小组负责人王连洲介绍,在《证券法》的制订过程中,有两种观点猛烈交锋。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借鉴成熟的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给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留下较大的空间;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为了立法而为消极或可能违法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组组长周正庆则公开表示,现行《证券法》在规范监管方面总体看比较全面,但对促进证券市场发展考虑得不够。比如《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证券市场发行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交易所的管理、登记结算和交易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银行资金入市和券商融资融券、混业经营的问题等。

  推迟审议之因

  至于原定安排在12月末的《证券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程序被押后的主要原因,业内多有猜测。

  按照程序,这一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之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法律委两道审议关口。

  记者曾向数位业内人士咨询,有几点判断是比较一致的:一是《证券法》中一些内容迫切需要修改,需要尽早出台;二是《证券法》修订过程中肯定有很多冲突,修订之路将“比较漫长”;“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是比较可行的修订原则,否则会因为意见不统一而时间拖得过长。

  “要考虑当前的认识水平和实际情况。对于急需修改的重大问题,如果各方已经达成共识,要力争变成第一步的成果。”周正庆不止一次提到,《证券法》修订“不可能一步到位”。

  也有专家认为,《证券法》未能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非因为修订过程中各方未能达成共识,而是需要将《证券法》的修订工作与《公司法》的修订同步进行。

  “目前,这两部法律的某些条款存有冲突的地方,因此协调两法的修改步伐非常重要。同时,两法在有关股票发行、股票交易、上市和退市条件等方面基本一致。”业内法律专家说。

  有关《公司法》的修订早已列入九届人大的立法规划之中,但因为修改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还需进一步研究,因此《公司法》修正案未提交九届人大审议。

  有专家预测,《证券法》修订草案下一步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时间,至少要等到明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后,即要到2004年4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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