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互认证券及期货人员从业资格办法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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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 10: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中关于证券业的一项承诺------简化香港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相关程序,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经协商,已就如何落实承诺的具体安排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证券及期货人员资格有关的安排》,香港专业人员只要通过内地相关法规考试,即可获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 所有准备经上述途径取得资格的人员,应按内地或香港各自的程序提出申请。其所取得的从业或行业资格,仍须受两地资格对照的限制。 双方还就考试方面的合作、两地资格对照、审核资格安排、监管合作以及违规和调查各方面进行了充分商讨,并取得了共识。 (上海证券报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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