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划委李青原:解决股权分置是突破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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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 07:56 证券日报 | ||
与会者一致认为,要设立对流通股股东补偿机制,切实保证流通股股东不受损害;非流通股转让要遵循市场竞价原则;对全流通问题,可授权证监会先行试点 本报讯(记者 秦炜)昨日,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主办,华夏基金公司、长盛基金公司协办的“股权分置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规划委主任李青原表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突破点。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过程中 与会者一致认为,要设立对流通股股东补偿的机制,切实保证流通股股东不受损害;非流通股转让要遵循市场竞价原则;对全流通问题,可授权中国证监会先行试点。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实现全流通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这个过渡期要实行类别股东决策机制,让流通股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决策中享有充分的否决权,上市公司所有重大的投资、融资、合作、分红等措施,都需经过所有流通股东的过半数通过,未获流通股东同意的方案,不得付诸实施。这将有利于改善目前流通股东在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在全流通方案设计过程中,应该将上市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机制与其结合起来考虑,这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各种综合配套措施也要跟上,比如要打开各种资金入市渠道,同时要打开金融产品创新的渠道。 有专家指出,全流通方案设计,应公开集中全社会的智慧,这比起几个部门,几个人关起门来制定方案,更能寻找到贴近市场,让市场满意的解决方案,而且关起门来搞方案,稍有走漏消息,形成不必要的猜疑,反到对市场非常不利。 另有专家认为,股权分置是我国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的问题,它目前是证券市场中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更深层的因素是要改变证券市场在股票与资金的供给上,对于上市公司是一个卖方市场的格局,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设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慧炯、著名学者全国人大财经委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首任组长王连洲、银河证券公司总裁朱利、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国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凌新源、中国证监会规划委主任李青原、长盛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蒋月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李保民等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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