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炜)深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草案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后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准备对最后提交的证券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证券法起草组20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证券法修改的有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和顾问小组汇报了前一阶段证券法修改工作的进展
情况,并对证券法修改的具体内容作了说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对证券法修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论述,不仅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成功修改证券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家表示,在这次证券法修改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高质量完成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
现行证券法于1999年正式施行,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规范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7月18日成立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机构,正式启动修改工作。在充分听取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的情况下,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草案已经先后数次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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