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并海南省政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鉴于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股份)对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琼胶市场)提起诉讼保全,并冻结客户保证金6亿多元,已严重干扰了市场正常交易。我们交易商单位确认与琼胶市场签署的所有电子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强烈要求有关方面采取合法手段,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建议:
一、为保障广大交易商或客户的合法权益,保证交易合同合法、有效地履行,确保客户交易保证金安全,建议琼胶市场立即向国家公证机关申请对一切电子交易合同予以公证,并建立由国家公证机关监管的客户保证金帐户,将全部客户保证金划入上述帐户。
二、鉴于兰生股份冻结客户保证金帐户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广大交易商的利益,要求兰生股份立即对被冻结客户保证金帐户进行解冻。若兰生股份拒绝解冻,琼胶市场应立即向海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兰生股份的全部资产,要求兰生股份赔偿因冻结客户保证金帐户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为防止部分交易商利用该事件恶意操纵市场,使天然胶交易价格严重背离现货价格,造成琼胶市场的交易混乱,使琼胶市场无法有效地维持市场秩序和履行合同,建议琼胶市场暂停电子交易,直到上述一、二条建议全面实施。暂停交易期间,所有已订立的合同不应因停止交易受到影响,并确保一切合同的正常履约。
四、我们呼吁琼胶市场和兰生股份均应保持理性,采取合法手段来解决双方存在的分歧,切勿采取盲目扩大事态的措施。双方的不理性行为只会导致各方利益受损,于事无补。
五、我们呼吁批准琼胶市场成立的海南省政府立即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主要交易商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琼胶市场的交易保证金存管制度、交易保证金保管情况进行调查,要求琼胶市场立即建立由国家公证机关监管的客户保证金帐户并将所有交易保证金划入上述帐户监管。
六、我们一致要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即解除对琼胶市场6.2亿元客户交易保证金的冻结,消除其冻结行为导致的对琼胶市场正常交易的负面影响,以免由此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交易商:
海南裕德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顺发鸿源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民富生工贸有限公司
海南万春实业有限公司
海口顺贸吉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农资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浙江盈乾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盈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银天创业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凯新纺织品有限公司
杭州唐杭物资有限公司
杭州华垦化工轻工有限公司
上海同兴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民善投资管理发展公司
上海佳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外经贸申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政联实业公司
苏州市吴中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金月电器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方元物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臻荣物资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瑞江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
河北衡水宏源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恒达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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