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透露:证券公司即将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做出重大调整;为鼓励证券公司“讲真话”,证监会还将推出配套措施
□本报记者邓妍
在证监会8月29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净资产额成为众多券商发
行债券的“拦路虎”。《财经时报》在调查中了解到,作为一项参考指标,净资产额等数据在证券公司发展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记者获悉,证监会正在研究这样的规则: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低于规定标准时,可以限制或撤销他们有关业务许可的规定;在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和支持他们创新时,净资本也要作为参考。
证监会人士还向《财经时报》透露,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基础上,“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建立风险预警和补偿机制,建立对其整体风险情况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
强化净资本约束力
早在2000年9月,证监会在一份《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通知》中,就推出了以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净资本计算表,并确定了各项资产的风险折扣比例。近年来证监会在利用净资本监控证券公司风险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预警标准。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最近在肯定这一成绩时强调,今后要着重强化约束力。证监会主席助理李小雪也明确表示,要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与评价体系,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净资本的测算与监管。这表明证监会正空前重视证券公司净资本这一参照系数所能发挥的作用。
《财经时报》了解到,证监会已经设计了一套风险监管指标和风险状况的评价方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中,确立净资本是反映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流动性状况的综合性监管指标,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原理相同,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证券公司进行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
证监会人士介绍,当证券公司出现净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时,香港证监会规定其必须在三天内采取措施弥补净资本,否则将吊销其经营牌照;韩国实行客户资产由特别设立的证券金融公司全部独立存管制度,也只给证券公司三个月时间补足净资本,否则经营牌照也将被吊销。
“今后证监会将重点修订涉及净资本扣减的项目和比率,例如非速动资产、对外投资,自营证券和受托投资的风险折扣问题,以及涉及净资本增加的项目,例如增资扩股、向股东发行次级债等长期借款,证券公司通过发债筹集的中长期资金和按规定设立的专项偿债账户中的资金的一定比率等”。
只是最低标准
证监会这位官员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透露,李小雪在“券商峰会”上强调,证监会的净资本要求只是一种“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证券公司还应建立自己的风险监控指标,以及净资本风险的预警与补足机制。
“证监会还提出,要在《证券法》中规定,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低于规定标准时,证监会有权限制其业务活动,或取消部分或全部业务资格”。
他同时透露,经过证监会与财政部协商,财政部已经确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证券公司必须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2004年经审计年报的报送时间将截至2005年上半年。他建议,证券公司应利用好“缓冲期”,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做好准备。
“即将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做出了重大调整。按此编制的会计报表,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果,证券公司的各项准备金将足额计提。为鼓励证券公司‘讲真话’,确保新老会计制度顺利衔接,证监会还将推出一些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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