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康海峰 张斌;通讯员 郭卫群 刘丽)昨天,深圳市检察院发布了最新消息:劳德容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进程已侦查终结,并于7月底移送刑检部门审查起诉。据悉,按照市检察院侦查部门所查证的犯罪事实,劳德容将面临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及巨款财产来源不明3项罪名的指控,其子郅玮因涉嫌共同受贿,也被同案移送起诉。
原深圳市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劳德容(正局级)经济犯罪案,是中纪委
交办和重点督办案件。深圳市检察院侦查部门于2002年10月8日以涉嫌挪用公款对劳德容立案侦查,于2003年1月10日对劳德容执行逮捕。
2003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不仅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劳德容在担任能源集团负责人期间,利用其职权、职务和地位,在能源集团的工程承包、项目转让和煤炭采购等业务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事实,并且还查出了劳德容之子郅玮共同受贿、原深圳市能源集团总工程师金某(副局级)涉嫌受贿、原市能源环保公司总经理梁某(正处级)涉嫌受贿、原西部电力开发公司财务部长王某(科级)涉嫌贪污等多宗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直接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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