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相关规定起草完毕 有望成资本市场新军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07:0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艳青)“企业年金参保覆盖职工的范围、企业和个人的出资比例、委托管理和监督机制、投资渠道和收益分配等具体问题的规定已经起草完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了上述消息。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年金政策法规不健全。一旦相关规定出台,企业年金有望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新生力量。
截止到2002年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金额只有260亿元,且参保企业年金的多是一些国家垄断性的行业,如银行、电力、电信、石油等。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目前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年金政策法规不健全。尽管国务院2000年下发的42号文明确指出,企业可以提取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4%的资金购买企业年金,并确定了辽宁省为实施该项制度的试点单位,但由于部门监管权限、年金投资管理办法和企业年金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市场化运作的规定在实际运用中一直没有完全落实,致使企业年金市场始终无法启动。 今年4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上表示,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拟订企业年金管理规则,依法实施监管,促进企业年金的改革与发展,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新的管理。短短两个多月后的今天,管理规定就起草完毕,充分显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高效率。 有关专家预测,企业年金市场启动后,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突破16%,届时对养老金的需求更将是目前的10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