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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新股发行恢复在即 第三条路网尽小盘新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 19:27 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余力

  近日,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原则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新股发行,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之后即可实施。

  自深圳停发新股以来近3年的时间里,或曰开设创业板、或曰重发新股,各种相关的传
言和猜测不绝于坊间。此次,尽管证监会、深交所不置可否,但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将一锤定音。

  折衷的“第三条道路”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原则同意的方案,是将流通股在5000万股以下、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在不改变现有法规、上市标准、发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作为深圳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监控,以此恢复深交所的新股发行。

  这一方案,既不是创业板,也不是停发之前的深圳主板,向前一步,可指向创业板,后退半步,又可回归主板,这样既可以化解深交所悬于主板与创业板之间,“欲上不成、欲罢不能”的尴尬处境,又可兼顾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一全局性主题,此举充满平衡、折衷之意,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将其形象地定义为“第三条道路”,他同时认为,目前选择这一道路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既然是“第三条道路”,那么前面的两条道路,为什么走起来“道阻且遥”呢?

  2000年9月,深交所获准筹办创业板,“作为配套措施”,也就停止主板的新股发行。随后,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发生巨大变化,美国纳斯达克雪崩,带领着全球进入了漫长的熊市,国内股市也步入了调整期,国内财经界对创业板的设立产生了严重分歧,创业板遂成为“浪漫的理想”,登陆遥遥无期。

  交易所的基本功能就是上市发行股票,停止新股发行,将主要功能闲置,无疑浪费了资源。创业板既然缓行,恢复新股发行便成为不二选择。2001年10月,新股停发一年之后,深交所向证监会提出了恢复新股发行的申请,当时的证监会主张推行创业板,不赞同深圳重发新股,申请未获批准。

  2002年3月“两会”期间,深圳的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启动创业板,或尽快恢复深交所新股上市,议案未获采纳。但转机已开始出现。同年10月,国务院领导在深圳表示,当年对设立创业板“过于乐观”,才作出了停发新股的决定,言下似已有纠正之意。

  当时,深圳停发新股已有两年,税收减少、资金外流、证券机构及专业人士北迁,各种负面影响均已显现,政府面临巨大压力,向上诉苦已是多说无益,当时启动创业板也与时不合,回到原来的主板新股发行又会面临着“与上交所恶性同质竞争”的忧虑。在诸多困扰下,只好另辟蹊径。

  2002年6月颁布、2003年开始执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令深交所找到了新思路——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这恰恰符合证券市场的功能。于是,深圳选择成长性中小企业为定位,重发新股,将蓝筹股转给上海。至于创业板,留待将来解决。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履新,也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期待。刘纪鹏认为:“深交所的出路与国有股的减持并列为今年两个最引人注目的问题,我想新一届的证监会领导在今年无论如何应该突破其中的一个。”相较于国有股减持,深交所的问题无疑较易决定。

  在今年3月的“两会”上,广东省的一些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分别向政协和人大提交了提案与议案,提出在深圳主板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恢复新股发行。当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亲临会场,听取关于这一议案的讨论,表示“我们会认真研究的,今天我来就是为听取意见的”。这一议(提)案催生了证监会的新方案。

  通道与窄门长久以来,中国证券市场以促进国企改革为宗旨,民企要争取上市资格十分困难,直到1997年民企上市仍属罕见。之后国家政策逐步放开,民企直接上市、买壳上市都已逐渐为市场接受。到2002年底,主板市场上约有170家民营企业,约占上市公司总量的14%,其中直接上市有70家,其余均为买壳上市。

  根据民生证券研究员吴智的研究,1997年至2002年,深沪两市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每股平均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均高于市场平均数30%以上;而与此同时,买壳上市的民企整体业绩则令人担忧,根据测算,它们的每股平均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均远远低于平均水平,主营业务更是变幻莫测。

  同是民营上市公司,为什么会表现如此异常?研究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买壳成本太高(包括股权收购成本和重组整合成本),间接上市之后的民企普遍存在利用制度缺陷恶意套现的冲动。究其根本,问题在于民企直接上市的渠道不畅。前门不开,必走后门,而后门与黑幕总是如影随形。

  2001年4月开始,新股发行实行核准制,取消上市额度,代之以通道即券商每年只有一个上市额度。在这之前,实行的是审批制,上市额度主要分配给国企,民企很难分羹;实行通道制之后,公司所有制性质不再成为上市障碍,公司规模成了重要的指标,证券公司从成本收益考虑,更倾向于将有限的通道给予盘子大、筹资额多的企业;中小企业常常因为公司规模小、发行股本少,因而承销费用较低而被排斥。通道成了中小企业难以挤入的窄门。而民营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他们再次被排斥在资本市场的门外。

  如果现有通道制不加以调整,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将面临米下不到锅里的窘境,那么一切构想都将是纸上谈兵。有鉴于此,证监会新方案中将包括发行方式改革的内容——或者是开辟中小企业的专门通道,或者是采取打包发行(将几支新股按筹资额打包,合在一条通道中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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