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委托理财新规实施前集合投资计划立即停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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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 07:30 北京青年报 | ||||
王芳 新办法实施前,正在募集的集合投资计划立即停止 本报讯近日,有关规范券商委托理财的新管理办法已草拟完毕,如果修改工作进展顺利,七八月间就可正式付诸实施。 据了解,新管理办法是在2001年11月《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的基础上草拟而成的,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集合性受托理财,银证合作等,将设立专门条款加以规范。在草拟新规范的同时,早在5月20日,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新办法实施前,证券公司不得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募集资金,或设立集合投资计划,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正在募集的集合投资计划,必须立即停止。 业内认为,监管部门加紧制订新管理办法,目的在于规范而非叫停受托业务,新规范实施后,会给券商的受托理财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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