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国有股挂牌转让未遵循法律 被紧急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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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 07: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南京新百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关于规范你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行为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接此通知后,公司立即向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政府有关部门已按照通知要求,不将公司国有股股权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资料显示,南京新百曾于6月1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记者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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