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批准两QFII投资额度 瑞士银行为3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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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 09: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已批准瑞士银行有限公司QFII投资额度3亿美元,批准野村证券株式会社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这意味着这两家QFII即可开始委托境内证券公司投资我国股市。 5月26日,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说,上述两家境外机构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两家境外机构取得了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除已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可投资的股票、债券之外,按最新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可投资于经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而且没有比例限制,还可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发行的申购。 (上海证券报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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