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佣金最低标准 非现场交易不低于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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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 08: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沙消息 从6月1日起,长沙地区证券营业部的佣金最低标准一律为:现场交易不低于0.28%,非现场交易不低于0.22% 据悉,从6月1日起,湖南省长沙地区证券营业部的佣金最低标准一律为:现场交易不低于0.28%,非现场交易不低于0.22%,上述标准均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丁小平告诉记者,各券商若能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将使得长沙地区佣金价格战愈演愈烈的局面有所改变。 据了解,自实行证券交易佣金浮动制后,长沙地区部分券商竞相采取低佣金的做法,在各营业部之间挖客户,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互相压价,也成为了导致当地证券业全行业亏损的重要原因;长沙市区新营业部一开张,首先打出的就是低佣金甚至"零佣金"的招牌,表面看这样做对投资者有利,实际上产生了许多潜在的风险,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以至于地区内绝大部分券商强烈要求商议一个佣金最低标准,以避免市场的恶性竞争,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共渡难关,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5月20日,长沙市区所有证券营业部的负责人签署了《长沙证券行业交易佣金自律协议》,券商们自愿通过了区内最低的佣金标准。 对于违反协议的券商,参会人员同意进行相应处罚,并请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从中进行协调、监督,同时建议证券监管部门把违反承诺的行为记入该券商的诚信档案,并向市场提示这一券商存在的诚信风险。 (记者赵碧君/通讯员马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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