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券商营业部订佣金同盟 公约规定佣金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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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 14:09 南方都市报 | |||
公约规定佣金下限:场内不低于2·5‰;网上不低于1·8‰;银证通等不低于1·5‰ 记者从广东证券业协会了解到,广州地区的证券营业部从昨日起开始实行佣金的价格同盟。 公约规定佣金下限 107家证券营业部的老总通过签署一份名为《广州地区证券营业部关于遵守诚信诺言执行自律规则的公约》,表示一致同意将不以低佣金为手段争取客户,做到场内交易及电话委托佣金不低于2·5‰(不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下同),网上交易佣金不低于1·8‰,银证通等其它场外交易佣金不低于1·5‰的标准。 公约中还清楚注明各营业部不得采用提供有价证券、现金返佣、赠送实物(手机、电脑等)或礼券(包括代金券、盒饭等)、提供非证券性质的服务等不正当竞争方式以拉拢客户。 如果营业部出现了违反公约的行为,营业部老总将受到行业内部的通报批评,并由广东证券业协会将之记入诚信档案,通过媒体公开进行谴责,并向市场提示其诚信风险。 营业部感到压力 此次活动的牵头方广东证券业协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自去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布新的佣金标准以来,广州地区的证券营业部在执行新佣金标准时的情形差异较大,发生了一些不守信用、不当价格竞争的现象,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一家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告诉记者,站在营业部的角度,对此次的价格联盟可以说是既爱又怕。“爱”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佣金一旦设立下限,营业部的收入将得到保障。而“怕”的是一旦有同行偷尝禁果,营业部的大户将立即面临流失的风险。 此人士还分析,目前各营业部其实都抱着观望的态度。对广州本地的老券商来说,由于长期以来已有客户资源的积累,设立佣金下限自然是利好的消息。而对进入广州时间不长,尚处于开拓市场阶段的外地券商来说,设立价格同盟无疑是没收了他们吸引客户的一道撒手锏。 身为总经理,此人士表示感到很大的压力。由于公约设定的佣金下限没有根据客户的交易量进行分类,他感到在对大客户进行沟通时很为难。公约写明营业部原与客户签订的佣金收取标准协议与本《公约》有冲突的应按《公约》执行,那么会不会让大客户感到营业部出尔反尔呢? 价格同盟违法? 佣金实行浮动制一年来,各区域券商结成价格同盟的说法其实一直不绝于耳。去年的此时,就曾经传出消息指广东券商达成口头协议要统一按照证监会规定上限收取,后来也不了了之。像这次这样以诚信为誓,白纸黑字签署公约的在全国范围也不多见。 在得知广州的券商营业部开始实行价格同盟后,一些中小股民对记者表示,并不看好佣金同盟的未来,总会有营业部为吸引股民而令同盟不攻自破的。而一些股民也发出了疑问,这种佣金同盟有没有违反国家的《价格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呢? 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谭和平律师认为,目前法律对价格同盟的禁止主要是指各种消费品的价格。券商的佣金同盟表现为行业防止恶性竞争的自律行为,在证券法中没有明令禁止,因此难以称为违法。 而业内人士认为佣金的市场化改革仍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佣金同盟能延续多久,难以看好。(本报记者岳毅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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