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认真做好证券期货系统“非典”预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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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 06:52 证券日报 | |||
成立以尚福林主席为组长的非典型肺炎预防领导小组,建立了全系统疫情报告制度 本报讯(记者 于海涛)记者日前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中国证监会向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发出了《关于做好证券、期货营业场所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各派出机构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具 全国一些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后,中国证监会对做好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对证券监管系统的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做出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疫情发生后,中国证监会成立了以尚福林主席为组长的非典型肺炎预防领导小组,建立了全系统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重视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知》指出,当前较为急迫的任务是做好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营业场所的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各派出机构要在做好本单位预防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督促辖区内的证券、期货公司和证券、期货营业场所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保证各营业场所交易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第一,高度重视辖区内证券、期货营业场所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督促辖区内证券、期货公司及其营业场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公司营业场所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第二,督促辖区内所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和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采取一切措施,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不报。第三,督促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场所交易安全。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应急措施,做好应对预案;加强营业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和通风,定时消毒,维护良好交易环境;密切关注营业场所内客户的情况,一旦发现被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并加强对已发现疫情场所的管理和监控;进一步改进营业服务方式和交易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开展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调整各种集中性的市场宣传推介活动等。第四,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辖区内证券、期货营业场所的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和疫情,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做好辖区证券、期货营业场所的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 此外,记者还分别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已分别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机构、期货公司等会员单位发出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所属营业场所的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防止疫情的传播与蔓延,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定与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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