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股票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 要犯被判处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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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 07:2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4月20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徐继兰、徐继峰集资诈骗案,并作出一审宣判。中央电视台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现场直播。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徐继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徐继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4月2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另外三起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邓琼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中新) 《国际金融报》(2003年04月2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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