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研究报告提出尽快推行自愿信息披露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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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 08: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兴祥)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在最近推出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出,对于新兴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对缓解诚信危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证券监管部门应尽快推出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章程指引,鼓励并规范上市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 这份报告指出,当前主要成熟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部门普遍修订政策和规章,鼓 报告认为,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细化和深化,以提高强制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二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补充和扩展,以突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为目标全方位、系统化披露信息,展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 具体到国内证券市场,报告提出,上市公司应采取适当形式主动增加有关公司“核心能力”信息的披露,如在定期报告中对具有较高不确定性和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如管理人员目标和评价、盈利预测、公司治理效果等,增加自愿信息披露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还认为,市场中介机构可考虑定期推出独立的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评级结果,为投资者提供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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