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犯罪侦察局大规模扩编 证券监管暗中发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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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 13:56 中国经营报 | ||
本报记者 胡朝辉 记者偶然中获悉,在2003年全国公务员招考中,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共招聘48人,其中总局12人,地方分局36人。这一消息得到了公安部人事局有关人员的证实,他同时透露这也是证券犯罪侦察局自成立以来首次对外进行大规模招聘。 自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在2002年3月份进驻中国证监会,与证监会稽查局合署办公后,这显然是公安部与证监会密切合作的又一信号。 中科案主角缺庭的警告:监管效率亟待提高 监管问题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瓶颈,监管的缺失使得市场本身的魅力在减弱,而有关部门着力于此的决心也越来越明确。记者注意到,与证券犯罪侦察局大规模扩编相对应的是,中国证监会也在相关网站刊登了招聘公告,旨在充实其下辖派出机构的监管人员。 其实,监管的缺失也大大降低了外资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兴趣。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的易宪容博士对记者表示,至少在短期看来,QFII制度对中国证券市场影响有限,“主要是市场环境不完善,外资可能仅是关注,实质性的东西会很少。” 有权威人士对记者指出,不久前宣判的中科创业案,由于证监会调查权有限,必须公安部门介入,不得不重新成立调查组,部门协调过程中,浪费了宝贵的时机。同时,也由于公安、检察机关缺乏证券知识,难以迅速对证券犯罪做出判断,致使吕梁、朱焕良等主犯、庄家纷纷外逃,酿成了这个“中国股市第一案”开庭时主角缺席的遗憾。 而公安部作为执法机关具有审查盘问的权力,调查起来比作为行政机关的证监会更方便。无疑会提高监管效率。 目前中国证监会下辖的稽查部门包括稽查一局、稽查二局,后者主要负责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案件的调查,其他案件的调查都由稽查一局负责。此外,隶属于公安部的证券犯罪侦察局主要负责侦察涉及证券市场的刑事案件。 来自监管部门内部的看法普遍认为,目前监管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违规成本太低而监管成本太高。根据现行的交易规则,投资者下单必须通过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所的席位进行交割和清算。因此,一旦某股票涉嫌被操纵,查案人员不但需要追踪若干环节,而且通常涉及银行、司法等相关部门,同时涉及财会、金融、法律、计算机等多个专业。 而这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力所不及的。早在2001年1月,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查询从事证券交易当事单位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单位的金融机构账户的通知》,基本解决了证监会调查机构资金的问题,但是面对大量使用个人账户的庄家,证监会在监管中一直面临很大的困难。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察权由公安、检察机关行使。《证券法》第168条中规定,证券监管机关作为行政单位享有调查权、检查权、行政处罚等权力。因此在需要行使公安部门专有的侦察、搜查、留滞、盘问、执行逮捕等司法权,证监会只能依靠公安部下辖的证券犯罪侦察局密切配合。 据了解,目前的稽查程序通常是,证监会立案后,先由其下设的稽查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程序给出行政处理决定。如果涉及司法问题,再转交给证券犯罪侦察局继续调查。 证监会所拥有的诸多权力更多的限于调查环节,能采取的调查措施包括:进入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期货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瞒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期货账户,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违规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调查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委托或者聘请符合规定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事项中的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招兵买马应对四大证券监管难题 目前证券监管所面临的四大挑战是操控市场、虚假信息、违规经营、高科技犯罪。这几乎是业内共识。对于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就是要理解和掌握现代金融运作的一般规律。从证券犯罪侦察局招聘的人员背景看,显然是有备而来。据了解,此次招考对象主要包括经济、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以及计算机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对操控市场行为的监管难点在于追踪困难、案情复杂、办案成本巨大。操控市场的代表案例就是中科创业案,该案件涉及违规金额达54亿元,利用账户多达上千个,地点横跨北京、上海、浙江等20多个省市。自2001年1月开始调查到日前宣判历时达两年之久,而在查处过程中,公安部门动用了大量警力在150个营业部跟踪操作,最终冻结账户多达600多个,成本之高更是难以测算。 相对而言,对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的案件侦察要简单一些,所需时间和成本都较少。例如银广夏案,从有关媒体揭露其造假到天津广夏问题的基本查清,前后只用了9天的时间。但是,此类案件的复杂之处并不在于造假本身,造假的背后常 常还存在操控市场等其他违法行为,而日前发生的鲁抗医药涉嫌造假举报案更牵扯到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问题。 违规经营通常是指有关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远的有君安证券和中经开的撤并,近的有日前大连证券因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公司资不抵债被责令关闭。处理此类事件的难点在于如何解决善后工作,大连证券因挪用客户保证金、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证监会对其整顿工作始终是围绕着“稳定股民、稳定债民、稳定员工,化解风险和惩治犯罪”展开的。 有媒体报道,2001年9月在银广夏暴跌期间,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有多名投资者被人盗取密码买进银广夏,共造成损失100多万元,做案时间如此集中、而做案地点又如此分散,绝非个别事件,直接引发的思考是在高度现代化的交易条件下如何通过加强监管杜绝高科技犯罪,而此次证券犯罪侦察局对于计算机专业人才的渴求恰恰反映了这一点。不论是银广夏案,还是中科创业案,其案发都有一定偶然因素,前者是由于媒体的一篇报道文章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后者则是由于其股价暴跌引起市场极大关注,并最终导致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在京的稽查人员不足百人,即使加上其派出机构和公安部有关人员,数量仍然十分有限,仅仅依靠专职的监管人员去监控多达几千家的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显然不现实,因此证监会实际上需要通过更多的渠道获得立案线索。 据资深人士分析,监管部门的立案线索大多来自以下渠道: 其一,通过监管人员的例行巡查发现立案线索,一般是相关部门判断需给予警告以上的处罚案件。比如“三九”案,就是在巡查中发现,并提前公布释放风险的。这类案件的立案过程主要通过内部管理层层审批的程序。 其二,为国务院交办的案件。国务院信访办根据自己的渠道收集一些重大案情,这些案件直接由国务院领导批转证监会主席,最后才到稽查局。由于事关重大,通常立案很快,同时要接受国务院督察处的督办。比如麦科特虚构利润案就源自于此,一共花了七个月的时间完成。 其三,为举报和投诉,包括媒体和中介机构的监督。专门负责受理投诉的部门是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信访处。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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