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证券成首家被取消许可并责令关闭的券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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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 08: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由于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并且公司已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201条"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中有严重违法行为,不再具备经营资格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规定,日前作出了取消大连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大连证券成为第一家被中国证监会作出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证券经营机构。 据介绍,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88年设立。公司成立后,证券业务一度发展较快,在全国证券市场上曾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公司被内部人控制,少数高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致使公司资不抵债,经营风险巨增。大连证券是证券公司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200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大连证券实施停业整顿,并会同辽宁省、大连市政府组成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进驻大连证券。 七个月来,大连证券停业整顿工作一直围绕着"稳定股民、稳定债民、稳定员工,化解风险和惩治犯罪"这个中心展开。目前,大连证券所涉及的股民已全部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连同足额保证金转移到大通证券等有关证券公司正常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大连证券个人柜台债权人登记确认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已经开始兑付。大连证券员工,除少数因违法违规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外,其余员工已得到了妥善安置。现在大连证券已停止了所有的证券业务,大连证券停业整顿工作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目标,风险已经有效化解,违法犯罪行为遭到了严厉打击。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大连证券被依法关闭说明,证券经营机构只有守法经营,规范运作,才能立足证券市场;只有苦练内功,控制风险,才能持续发展;只有不断开拓,求实创新,才能发展壮大。 (上海证券报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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