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开谴责深天马 皆因信息披露严重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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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 07: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对深天马A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该公司于2001年2月27日与大连证券签订《购买国债协议》,将募集资金1.5亿元委托大连证券购买国债,固定收益率为11.5%,期限为一年。2002年3月7日,公司与大连证券签订了《购买国债延期兑付补充协议》,将上述委托投资合同延期半年,至2002年9月8日,固定收益率调整为10%。 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委托投资事件,公司既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又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公司在2001年中报、2001年年度报告和2002年半年度报告中,也未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该项委托投资。 此外,公司在获知大连证券被停业整顿后,未能对公司因此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及时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记者 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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