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出通知:银行间市场债券上市不再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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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 08: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通知,为了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对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国债、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人民银行不再逐期审批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人民银行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发行后可上市交易,但人民银行决定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除外。人民银行授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在债券发行结束后,为发行人和认购人办理债权和债务登记,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日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应做好每期债券上市的准备工作,确定债券代码等要素,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并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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