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支持企业赴境外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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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 07: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昨日表示,中国证监会今后将继续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境外上市,并支持成长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到境外上市。 冯鹤年是在上海出席由东京证交所、日本中央青山监查法人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日本TMI综合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中国企业如何在日本上市和筹措资金"专题讲座并发表演讲时作上述表示的。冯鹤年介绍说,截至2003年1月底,赴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已达76家,除1家 冯鹤年认为,近年来,中国企业通过境外上市筹集了大量资金,优化了资本结构,完成了公司化改造,运作透明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目前情况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总体上没有形成合理的行业布局和经济规模,优势不突出;其次是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有效的治理和制约机制;第三是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待提高;第四是政府某些管理手段不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制约了公司的有效运作。 冯鹤年指出,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董事的受托人义务,增加独立董事、建立制衡机制、完善董事会职能、完善对高管个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投资者关系,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披露;并要加大并购重组的力度,调整和优化结构布局,配合国家经济的布局和战略性调整,通过并购等形式做大核心产业,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同时还要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以此提高应变能力和竞争力。 冯鹤年表示,中国证监会今后将继续坚持尊重市场规律、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原则,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督导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境外发行上市的法规体系,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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