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中院迟迟未送开庭通知 大庆联谊案又起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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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 07:2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如果将共同诉讼变为分组诉讼,投资者诉讼费成本将会增加数倍 记者 马世领 发自北京 针对有媒体称381名投资者共同对大庆联谊进行的诉讼有可能分拆,从而使这起国内首起最大的共同诉讼案流产的说法,代理此案的律师之一,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宣伟华律师 3月22日,在大庆联谊年报中,公司只提到去年的赔偿案件尚未判决,而对今年1月27日和2月28日被受理的381名投资者共同诉讼的赔偿案只字未提。这引起众多投资者和媒体的关注和不解。 公告没有提及意味着法院的立案通知还未送达上市公司,大庆联谊的被告身份还未确立。但按照法律规定,立案7天之内就应该送达被告,但时至今日已将近两个月,显然难以解释得通。 3月24日,刚从青岛中院为59名东方电子投资者立案回京的北京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民告诉记者,他们本来准备以共同诉讼方式为投资者立案,但法院要求分成10人一组进行立案。 据了解,对于大庆联谊案,法院也希望将381名原告再分成15人至20人的小组,分组进行诉讼。“与东方电子案不同的是,我们已经立案,而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如果分拆对于人数众多、标的较大的大庆联谊案就等于再次推倒重来,这对各方都是不现实的,”宣伟华说。 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采取共同诉讼尽管为各方节约了大量成本,但不管怎样,都将减少法院的诉讼费的收入,从这点讲,显然法院并不真正愿意接受共同诉讼。据初步统计,对于约1000万元的大庆联谊案来说,如果共同诉讼,只需向法院交纳7万多元的诉讼费,进行分拆后就不得不交纳40多万元。 “如果成本太高,我们律师也将不得不放弃代理,”宣伟华有些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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