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表示:应从两方面着手恢复投资者信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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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 07:19 证券日报 | ||
最根本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要有真正的投资价值。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确定监管重点,发挥市场作用,改善监管手段 本报讯(记者 乾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本报和《中国日报》举办的“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目前市场的关键是要恢复投资者的信心。 成思危指出,要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最根本的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让上市公司有真正的投资价值,上市公司质量是最重要的。 成思危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这主要是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问题。所有者注重长期,经营者注重短期,这就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制度来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问题。目前有的母公司把它的资产剥离出来,成立了上市公司,完全在它的控制之下。上市公司成了母公司的提款机,这样的上市公司有什么价值可言? 第二,上市公司应该合理分红。上市公司不能分红的话,就没有办法鼓励人们投资有价值的企业。要恢复投资者的信心,上市公司的分红率要提高。 第三,要防止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准入、运行过程和退出机制进行干预。 第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方向应该是股权多元化。股权多元化在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里说得很明确,应该是上市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要标本兼治。从治标的角度说,就是加强对公司大股东的监管,设立独立董事,但这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在目前国有股不可能很快实现全流通的情况下,一个办法,就是要采取国有企业相互参股,一家公司至少有三个大股东,凡是一家公司有三个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就有制约作用,公司治理制度就会健全起来。 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监管部门要改善和加强市场监管,其中有四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是明确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第二是确定市场监管的重点,第三是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第四不断改善监管的手段。 成思危认为?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应该是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公平,让股市回到直接投资和直接融资场所的基础地位。监管部门应当严肃并且及时地查处掠夺中小投资者财富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要从制度上制止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无视小股东正当权益的行为。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制度,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待遇,让优秀企业得到更多的融资机会。 成思危认为监管机构应该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而不要站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立场上托市救市。只有在极为特殊和十分必要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政府对市场进行适当的、临时的干预。 关于市场监管的重点,成思危表示,证券法已经明确,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虚假包装上市,避免上市公司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和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要抓好披露、分析、公告、处置四个环节,这是监管的程序。没有准确的披露,监管就是一句空话。另外要加强对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上市公司、新闻媒体和一些股评人士的监督,防止他们误导舆论和投资者。 关于不断改善监管手段,成思危提议建立全国联网的股票交易系统和监控、预警系统,及时发现股价异常波动等不正常现象,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要通过法律手段授予监管机构必要的查处权力。证券监管机构、银行、法院、检察院要相互配合,建立统一的协调监管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专业技能。要注意研究投资者的心理状态的变化,对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方面的有关事项,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的手段。要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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