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胡汝银:国有股应优先向个人股东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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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9日 07: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 蔡锋 周宏 发自上海 国资委即将设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开始构建,国资改革对中国证券市场有何影响?记者于3月15日专访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博士。 “国有股权应该优先向国内股市普通投资者转让。”针对证券市场日益兴起的外资、 角色转换 新的国资管理体系下国资委应该如何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胡汝银认为应该基于发达的股权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发达的经理市场,不能走老路。“要让国资委扮演好股东的角色,与其他股东平等行使权力,借助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通过董事会从经理市场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公司。不要行政干预,越俎代庖。” 胡汝银认为,新的“中央、省和地市”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会对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产生极大的积极作用,可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注意解决。比如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并购,由于地方政府和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前者追求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后者追求资产使用效率最大化,如果外地公司要收购本地上市公司,虽然会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但是政府为了当地税收,会插手本地公司的并购,所谓“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就是这样。 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胡汝银认为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行使监督机制、权力使用人的信托责任和评估机制非常重要。如果国有资产没有按照信托责任和公正程序来运作和处置的话,应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优先向个人股东转让 据统计,2002年末中国证券市场上国有股比例达50%左右。胡汝银表示,在国有股比重这么大的情况下,它的释放是促进证券市场深化、特别是建立发达成熟的公司购并市场的一个必要条件,否则,这么大一块股权不能流通,始终对整个市场的定价是一个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市场没法正确定价。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功能是价值发现功能,如果市场不能正确定价,也就不可能有价值发现,价格信号一定会出现错误和扭曲,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胡汝银认为,对推动整个市场基本制度建设和基本机能完善而言,最佳的做法就是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净资产转让国有股。国有股向外资转让,即转让给外资战略投资者,当然是一种可以选择的安排。还有一种选择,是向管理层转让。根据目前的政策安排,这两种转让的定价一般都是基于净资产值。相比之下,同样基于净资产值定价,向个人股东转让将是最好的安排,是一种最为公平、最有效率、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和提高股市长期投资价值的选择。 胡汝银介绍,通过国有股向个人股东转让,国有资本实现了退出,同时也完善了证券市场,一步实现了全流通,股权分割的问题解决了,二级市场定价和投资所面临的最大的系统性不确定因素被消除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深化和制度发展就有了一个非常好的运作平台和出发点,股权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将得到显著的改善,股权市场的竞争机制和公司控制权市场也将更加完善。而转让给外资、民营企业、公司管理层,这部分股权最终还是面临着一个流通的问题需要等待解决,因此,将会成为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会使以后解决这部分问题更为困难,障碍更多,回旋的余地更小。此外,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之类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司治理机制仍旧难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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