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关注股市 股民维权有望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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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 08: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张跃文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证券市场上,如何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问题,同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两会”期间,于建敏代表提议将每年的12月29日定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日”,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共识和氛围;其他一些代表、委员包括职能部门领导也都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投资者的关心。可以乐 多管齐下保护投资者 一段时期以来,证券监管机构和法院等相关部门高度关注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包括证监会在内的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在为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而作出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的若干规定》,使证券侵权案件的审理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人大代表、高院副院长李国光于“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目前有些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已处在开庭和合议庭合议阶段,估计不久有关案件的判决会正式启动。 有了证券民事诉讼的规定,股民可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有公道不等于追回损失。许多证券侵权案件都表明,仅有事后追索是不够的。全国政协委员、法学专家胡旭晟认为,从法理上讲,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应从立法、监督、诉讼三个方面同时展开。目前,我国证券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司法机关也已经开始受理证券民事诉讼案件,但是,对于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督仍然比较薄弱。从实践来看,如果不能及早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股民受到的损失很难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全额赔偿。胡旭晟代表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充分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议案”,他们希望注册会计师队伍成为一支独立监督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坚强力量。 最终目标是把蛋糕做大 股民合法权益需要保护,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质量较差,投资收益低,难免动摇股民信心,影响市场发展。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此次国务院提交的有关机构改革的议案,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国有资产,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国有股代表缺位问题,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这对于占我国上市公司主体的国家控股上市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国有资本收益的提高,意味着上市公司效益的提高,同时,国家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合法行使大股东权利,大股东侵害小股民的事情应该也会少一些。 “既要研究蛋糕的切法,更要研究蛋糕的做法”,这是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宏伟委员对于上市公司利益分配的观点。他说,谈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不应当仅局限于中小投资者,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同样需要保护。说到底,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都应当就如何做大做强企业而努力,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在发展中解决分配问题和规范问题,既是处理好上市公司股东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十几年来的实践准则。市场规范了,上市公司效益好了,股民权益才能得到应有体现,也才能得到进一步保证。(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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