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副省长宋海提交议案:尽快推出创业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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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 13:58 深圳商报 | ||
【本报北京3月5日电】(深圳商报特派记者 张惠屏)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全国人大代表、副省长宋海领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广东代表团的热烈响应,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于幼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李连和,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珠海市市长王顺生等代表联合在议案上签名。全国政协委员、原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也在当天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同一内容的提案。 宋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尽快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启动民间投资、扩大就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是我国证券市场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 宋海说,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将起到5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创业板市场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扩大就业与再就业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有中小企业近4000万家,总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占工业新增产值的76%,解决了75%的城镇人口就业,中小型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建立服务于中小型企业和科技企业的创业板市场,一方面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部分解决中小型和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运用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和推动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将起到不可替代的引导、示范和催化作用。这也是贯彻200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 二、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将进一步拓展金融与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2002年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近10万亿元。如何促进储蓄资金向投资的转化,是金融改革面临的迫切问题。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进行间接融资,既造成企业负债率过高、经营风险过大,又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下降、负担和风险不断堆积,商业化改革步履维艰。抓紧推出创业板市场,有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层次,适应不同投资者及企业的需要,从而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使更多的储蓄资金流向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三、抓紧推出创业板市场,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重要环节。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70%的技术创新来自中小企业。以纳斯达克市场为支撑的风险资本运作机制,有力地支持了美国高科技企业的迅速发展。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比例不足10%,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科技与资本有机结合的机制还远未形成。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是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利于形成畅顺的风险投资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 四、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有利于吸引海外资本、技术和人才流向我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五、我国创业板经过了三年筹备,推出创业板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是经过近两年的治理整顿,证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大为增强,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更加理性,监督机构对市场的管理能力和驾驭能力已有明显提高;二是各方面为推出创业板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创业板市场运行所需的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三是创业板市场资源比较丰富,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有1200多家,已经改制和完成辅导期的企业500多家,创业板市场拥有一个成长性较好、数量可观的中小型企业和科技企业群体。 就如何推出创业板市场,宋海等代表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国家抓紧出台创业板市场相关法规,尽快推出创业板。 二、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如果考虑立即推出创业板市场具有一定的风险,也可采取过渡的方式平稳推进。即于今年第二季度前,在不改变现有证券市场法规、上市标准、发行审核程序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将具有成长性及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流通股集中到深交所发行上市,作为深圳现有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监控、独立运作;待国家推出创业板后,将此类企业整体划归创业板市场,作为创业板顺利启动和规范发展的一个基础平台。分步实施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一是不会增加市场现有风险,有利于为创业板建设积累经验;二是初步解决由于受股票发行通道制的限制,券商对中小型企业发行上市热情不高、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难度越来越大问题;三是为创业板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基础,有利于引导、培育和营造创业板启动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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