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暂停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等待新规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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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2日 10: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文)2月21日,湖南当地媒体刊发消息称,湖南省暂时停止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的转让。当日,负责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湖南省财政厅产权处有关人士对本报证实,2月19日,湖南省财政厅已向各地下发通知,湖南省有关部门将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湖南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证券公司法人股权的管理,在相关规定出台前,全省暂时停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证券公司法人股权的转让。 据湖南省财政厅产权处有关人士介绍,国有股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正由省政府牵头,组织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制定。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公室公司处有关人士说:“相关办法草案已经制定好,可能最快将在‘两会’结束后,经省政府有关领导签发即可实施。”据此推断,湖南省将暂停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一段时间。 有关人士表示,湖南省政府制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和加强上市公司重组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进行符合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产重组。 据透露,湖南省制订的管理办法将在不妨碍市场化的前提下,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从严把关,全程监督。有关人士说,要确保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成功,首先是要在重组前慎重选择受让方,因为重组方的资信、投资能力、管理水平等决定了上市公司重组后的命运。 据称,此次暂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不会影响湖南省的上市公司重组。省金融办的人士说,“我们对国有股股权转让的态度是鼓励与引导。”一旦有关国有股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公布后,省内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权转让,就可依照相关办法进行。 据统计,湖南省的36家上市公司中,14家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转让,其中国有控股权发生变化的有9家。湖南省金融办人士认为,出台有关规定是为了让上市公司的重组行为更加规范。在以往一些公司的股权转让中,有少数公司的重组质量低下,经过多次转让后,业绩一路下滑,沦为ST一族,最后地方政府为维持稳定,不得不为这些失败的重组买单,背上安置职工和债务处理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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